西部新闻网消息 (京华时报 记者雷军)陈先生等6人在北京上班,在销售人员王某的推销下,他们到河北涿州水尚仁佳楼盘预购了商品房。其后,王某借调整房屋面积为由与6人重签了购房合同,并收取了14万元钱款,随即消失。开发商方面确认,王某为客户补签的合同及收据所盖均为假公章,目前王某已经潜逃。
陈先生等6人均为同事,去年上半年收到水尚仁佳的宣传单。在自称销售经理的王某带领下,他们前往涿州市大石桥村看了楼盘,并于去年7月6日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合同,缴纳了20万元左右的首付款。陈先生说,当时的房价是1平米5000多元,“到了年底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一份传单,房价跌到了4866块,就商量着能不能换个面积大一些的房。”王某同意了这一要求,与陈先生等人重新签了购房合同,并要求补交房款。最终,陈先生等人补交了约14万元。
两个月前,王某的手机突然无法接通,随后房主们得知消息,王某已经失踪。他们找到开发商涿州恒基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被告知,王某所签的合同均为假合同。
从前天下午开始,陈先生等6人一直守在涿州市大石桥村水尚仁佳楼盘的售楼处,要求开发商给出说法。
记者核对了前后两份合同,在2011年的原始合同中,除了恒基隆业公司的公章外,还有该公司法人代表的私章。而今年4月补签的合同则只有公章,且公章的尺寸明显更大,字间距也更宽。陈先生等人补交的房款有收据,财务章与此前的也有明显区别,上面的签字是王某而非公司财务杨某,且为“第一联存根”,而非惯常的“第二联收据”。
水尚仁佳目前的销售负责人李先生称,王某并非该公司雇员,而是帮开发商销售楼房,获取提成。王某显然是私刻了公章,陈先生等人所签的合同均为假合同。
李先生称,目前,王某已经潜逃,他同时骗取了至少还有另一客户的20余万元。李先生说,公司和客户都已经报警,损失需找到王某之后才能处理。
守了一夜之后,昨天下午2点,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才接待了陈先生一行。经协商,恒基隆业公司方面最终同意,公司可以退还收取的首付款,如客户同意,也可以按“假合同”的价格和面积重新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