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主城区禁放工作,大荔县出台了《大荔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印发了《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主城区禁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大荔县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明确了主城区禁止燃放范围,夯实相关部门和街道办职责,公安、住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教育、应急管理、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实施分片包干,成立了4个专项督查组和36个巡逻队伍,强化督察巡查,力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同时,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禁燃”主体责任意识,全力营造全民参与禁燃禁放工作的良好氛围,围绕重点区域,在沿街门店、城区主要路段、学校、居民社区、零售店、加油站、工业企业等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共悬挂宣传横幅600余条,张贴《通告》2000余份,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在城市3个主要广场和7个移动小屏和小区连续播放禁燃《管理规定》和《通告》,制作视频短片3个,与300多所学校校(园)长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5800多名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12家婚庆公司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