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闫义鹏 记者 董宁宁)近日,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依法对盗窃自己家中财物并谎报警情的虢镇男子杨某(男,32岁,陈仓区虢镇人)给予行政处罚。犯罪嫌疑人杨某为自己的“聪明”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7年1月5日14时许,该局东大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男子杨某报警称,其位于虢镇城区兴花园小区的家中3万元现金和部分金银首饰被盗,要求民警查处。接警民警十分震惊,报警男子所说的小区是一个地处虢镇城区繁华地段,安防设施完备,治安状况良好,管理工作相对严密的小区,发生大白天入室盗窃案件,实属罕见。民警没有懈怠,立即将案情向所领导和分局领导分别进行了汇报。随后,由刑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立即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
经查,该男子家中有两个卧室,均有被翻动的痕迹。两个衣柜、两个床头柜中的衣物散落在屋子的地面上,门窗没有被撬动的痕迹。进一步查看小区监控录像,也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出入。专案组民警对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了提取固定,并将案发时段的录像带回局里进行分析研判。
经过民警反复比对研判,初步排除该起案件为外来人员入室盗窃作案的可能。随即,民警对杨某及其妻子、和杨某夫妇一起居住的岳父母进行逐一询问,并对其邻居进行了走访调查,获知杨某有长期赌博的恶习。在获得了大量可疑线索后,民警加大了对杨某的审查力度。杨某在民警耐心劝解和法律宣传下,供述了其盗窃岳母钱财的具体过程。据杨某交代,2016年11月,他从媳妇手里要了10000元钱,加上自己的10000元全部借给了其朋友曹某某,在媳妇的催要下,杨某在12底将所借钱款全部要回并隐瞒了曹某某还钱的情况,私自将钱用于挥霍。20000元还款中一部分用于办理自己经营的出租车保险,一部分被其用于网上借贷被骗,剩余部分玩游戏机输掉了。杨某感觉没法向妻子交差,随即产生盗窃岳母钱财的念头。2017年1月5日中午,杨某趁自己一人在家的机会,到岳母居住的卧室将柜子中的衣物翻出扔在地上,将其岳母藏在柜中的9000余元及金、银项链各一条、四只白金戒指盗走,并伪装了家中被盗现场,后出去到外边吃酒席去了。当日下午14时40分,杨某接到岳母电话说家中被盗了,慌忙赶回家中,故意向岳母询问了情况后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谎称自己家中被盗,共计损失31000余元。
目前,经过一个多月的查证证实,杨某家中被盗损失共计11000余元,且杨某对自己盗窃岳母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将其盗窃的财物原封未动的归还给了其岳母。该局依法对杨某给予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对自己一时糊涂,盗窃自己家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将改掉赌博恶习,好好做人,踏实工作,以行动回报家人。其岳母及亲属表示谅解,并表示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