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潼关县召开2024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暨清廉财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十八届县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财政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蒙兴军作关于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报告,潼关县副县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江涛总结回顾2023年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作出部署。会议由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晓巍主持,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财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2024年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中省市县纪委全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清廉财政建设,为新时代潼关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政治定位。一要提高站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要找准定位。时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三要立足本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财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健全廉政建设制度约束。一是管人要讲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激励鼓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二是管事要讲规矩。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制度,不断完善机关内部制度和工作规范。三是管钱要讲规范。依托财政云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平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筑实筑牢拒腐防变自我防线。一是思想境界要更高。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助推财政工作的具体行动。二是问题整治要更实。要以巩固“三个年”活动和财政管理绩效提升三年行动成果为抓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担负起政治监督主体责任。三是财经纪律要更严。要按照中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四是防腐意识要更牢。加大干部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意识。从严落实反腐倡廉责任机制。一是主体责任要夯实。对标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二是监督责任要压实。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党建责任要落实。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全面进步。四是分级责任要抓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会上,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