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王许良)在咸阳市乾县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职教中心”)院内,一座实训大楼主体已经建成,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围挡、防尘措施。知情人称,该项目在施工之前,并未取得土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据了解,这座实训大楼是2016年8月下旬开始建设,该项目是由发改委立项、国家拨付资金建设,于2016年6月开始对外招标,内容为:新建五层框架结构实训楼一栋,建筑面积为5599.88㎡;剪力墙结构消防水泵房一栋,建筑面积为180.16㎡;硬化砼地面578.04㎡,铺设广场砖地面2267.77㎡;建设20m3钢筋砼化粪池1座、室外采暖管道182.68米,给水、排水、消防管道223.57米。
看似已公开的招标项目,是否如知情人所说的手续不全、违规建设?附近一名群众说:“这又不是民营企业盖厂房,违规建设不懂法,作为一所培育人才的学校盖大楼怎会手续不全?真若如此,岂不是知法犯法?”
乾县教育局办公室梁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个项目属于重点项目,他们了解到目前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其原因是因为县住建局因“发改委”名称变更,而一直不予办理。同时,他们也希望媒体能够关注报道此事。
对此,校方又会作如何解释?记者来到位于乾县工业园区的职教中心,该校大门外学生正在多处摊点购买午餐。有学生说,因为学校食堂关闭了,他们只能在学校门口小摊小点购买。后经了解,前些日子咸阳市相关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因食堂卫生不过关责令该校食堂进行整改。
经教育局联系,记者见到了该校张校长。他说,该实训大楼项目是发改委批复,中央拨付资金1200余万,土地手续前几天才下来,施工许可证目前还没有。
那么,没有土地手续、施工许可证便开始施工,并且大楼主体已经建成,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张校长解释,项目、资金已经批下来了,不施工就会被认为是套取国家资金。
校方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只要发改委立项,资金到位,是否就可以擅自开工?主体建成才拿到土地手续,是否涉及“未批先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便开始建设,是否存有安全隐患?这座由发改部门立项的实训大楼项目,是否属于违建建筑?乾县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据了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