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荣获由蒲城县绿化委员会授予的“全县林长制推行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分局局长王青亚同志荣获“国土绿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蒲城分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结合“3.12”植树节、“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化宣传,让公众认识到实施“林长制”、保护森林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念。定期巡查。配合县级林长每季度开展巡林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积极发挥该局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职能作用,帮助解决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推进保护区遥感监测问题整改。
下一步,蒲城分局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实现我县生态空间治理高效能,继续为林长制推行及国土绿化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车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