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渭南市工作动员会结束后,潼关县立即在分会场现场召开会议,县委书记周新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亮,县委副书记、县长于娟侠,县政协主席燕德民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秦岭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和黄河委员会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传达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要求。
会议指出,各镇(办)、各部门要紧盯反馈问题,从严、从快、从实落实好整改任务。要举一反三,突出秦岭“五乱”、河湖“清四乱”等重点,主动作为,全面开展环境问题排查。要聚焦群众反映和舆论监督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校正工作方向。
会议要求,各镇(办)、各部门要认清形势,严肃对待,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反馈问题的整改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积极行动,彻底整改,主要责任人要靠前指挥,迅速部署,夯实责任,细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任务;要转变作风,强化问责,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职,主动担责,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县纪委监委要全程跟踪督办,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追责问责。
各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冯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