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李佳慧 呼茜茜)2018年4月的一个早上,我和我的同事按时来到办公室,今天有一个侵权案件要宣判的日子,早上八点半的时候被告人李刚也按时来到了法院,宣判李刚作为第一被告的法定监护人,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四万余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李刚有好几分钟没有缓过神来,只是呆呆的看着判决书,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和我们说“这么多的钱我拿不出来”,我们按照法定程序走完了宣判程序。
李刚是1989年入赘王家的,刚到王家的时候,他的岳父和妻子都很精神都很正常而且家庭在当时也算是不错的,李刚在入赘王家的三十几年里,家庭情况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只是能勉强过日子,但就是这样的日子也并没过多久,王家父女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他们两的精神病慢慢的初发到后来岳父被派出所送达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但就是这样也没能制止他打伤邻居,2017年的一天早上他的岳父和同村的邻居发生口角进而把他人打伤,随后原告以侵权纠纷将他岳父及他本人和妻子告上法庭,李刚作为岳父的法定监护人被原告列为第二被告。
经过法庭审理和法官实地调查,李刚作为入赘王家的女婿,和他实际使用和管理王家的实际财产为由,法院依法判决李刚承担原告损失共计四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