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李佳慧 刘婷)男子饮酒后“耍酒疯”,随意阻拦、打砸过往车辆,辱骂、殴打车内人员,并且在警务人员出警后不仅不配合,还上演了一出“全武行”,对公安民警撕扯、殴打、牙咬、吐口水,致使民警多处受伤,构成轻微伤。2018年6月29日,清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11月25日21时许,田某在清涧县秀延镇梨园饭店参加完婚宴,饮酒后在公路上随意阻拦、打砸过往车辆,并对乘车人进行无端的谩骂和殴打。清涧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刘某、王某赶赴现场,表明身份,要求被告人田某回派出所接受处理,被告人田某拒绝配合,并对民警刘某、王某多次进行辱骂,殴打。后增援警察赶到,合力将田某制服。田某的行为造成警察刘某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鉴定为轻微伤。后田某对被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暴力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致被害人刘某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田某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照法律法规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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