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随着近年来旅游途中强制购物现象日趋严重,旅游"宰客"现象频发。旅游团出行活动中维护游客自身权益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各监管部门也对游客旅行权益越发重视。针对旅途各现象出台相关措施打击强制性购物与避免旅途中宰客现象。
近日,记者获悉,宁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旅游产品管理的通知》,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产品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且旅行社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采购销售、审核发布旅游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宁夏旅游局对各旅游企业作出以下要求:
一、旅行社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采购销售、审核发布旅游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服务网点不得以自身名义发布旅游产品;旅行社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旅游产品,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二、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产品,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的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赌博、涉毒的内容,不得含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三、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产品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涉及的旅行社名称、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编号、行程中所含景区(点)、交通工具及标准、食宿标准、购物次数及购物场所、自费项目及价格、是否派有全程导游、报价所含费用、旅游质监部门的投诉电话等内容,应当清楚明了,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四、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旅游产品的日常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严格的旅游产品内控机制,完善制度、优化流程、专人负责,确保旅游产品设计、发布、采购、销售四大环节规范、合法。旅行社旅游产品内控机制建设及实施情况,将作为年度旅游社评先评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各级旅游委(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加强旅行社旅游产品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整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委报告。
宁夏此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旅游产品管理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对旅业市场的管理。规范旅途购物要求,也让游客在选择跟团游时,更加放心的选择自己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