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健全工资调整机制、公务员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和津贴补贴制度。《规划》提出,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调查比较和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跟进实施地市级以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薪酬制度,完善人民警察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区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进一步加强工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实施薪酬调查发布工程项目,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体系,为自治区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决策和调控提供支撑,为企业自主分配提供信息引导。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变化情况的监测。实施薪酬调查比较数据库工程,建设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信息系统数据库,为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加强公务员工资和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