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3月2日,26岁的 吕女士 向银川市 金凤区 法院申请 人身安全 保护令,这是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宁夏首例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的 人身安全 保护令申请。
当日, 金凤区 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待了 吕女士 。听完 吕女士 的陈述后,工作人员一边安抚 吕女士 的情绪,一边向她解释反家庭暴力法的一些具体规定,特别讲明了申请 人身安全 保护令的举证责任。 吕女士 当即表示回去后就准备证据材料。3月3日, 吕女士 及其代理律师再次来到法院,在递交 人身安全 保护令申请的同时,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了 金凤区 公安分局3次接处警记录表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受伤害的照片等证据。法院依法登记立案,由副院长徐荣光亲自办理。
立案庭负责人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施行,将使家暴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受害人依法保护自身 人身安全 也有了法律保障。不过,对一些家庭暴力的形式认识及如何保存家暴证据,还存在一定困难,这就要求法院在受理具体案件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将反家庭暴力的具体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