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监督重点,敢于监督,敢于碰硬,抓住公益受损的严重问题履行监督职责。要注重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主动纠错,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确保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行政机关特别是行政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于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要及时有效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主动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并及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意见》还对法院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提出了要求。同时,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调合作,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意见》强调,自治区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将检察机关在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中所需的调查取证、咨询鉴定、检测评估、基础建设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机制,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行政执法信息数据。
据了解,该《意见》是今年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石泰峰主持召开宁夏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审议的6个改革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