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4月17日, 2016年以来,宁夏纪委监察厅围绕中央纪委解决好“灯下黑”“清理好门户”“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等精神要求,紧扣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突出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教育、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强化干部理想信念“补钙”;立“铁规矩”严格监督内控,自动“手术刀”“清理门户”,让“打铁”者先“补钙”,让监督者受监督,让执纪者先守纪、让问责者先担责,以严、紧、硬举措树起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自律标杆,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教育,自治“软骨病”
突出专题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结合全区开展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查理想信念真不真,树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崇严尚实行为准则;查履职尽责好不好,树担当奉献先锋形象”的“三查三树”教育活动,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职能特点,针对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宗旨观念、精神状态、道德行为和工作中容易出现的“口大气粗”“跑风漏气”“执纪审查中的‘软骨病’”等问题,集中抓作风、严纪律、强制度,每一名干部“自画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边学边改,从“说好每一句话、做好每一件工作、接待好每一位办事人员、解释好每一项法规政策、执行好每一条纪律条规、坚守好每一条廉洁自律规定”的“六个一”做起,委厅机关、巡视机构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形成了以上行下效的良好效应,去年6个先进集体42名优秀个人受到委厅机关表彰。涌现出了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田虹、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明忠等一批先进典型,纪检监察干部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教育的效果、印证了坚定理想信念的力量。
宁夏还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抓在平时、严在经常。先后出台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在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基础上,创新载体,实行“七必谈”等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活动,架起沟通交流桥梁。委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厅部室干部职工之间,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交心。厅部室领导与本部门干部职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谈心交心。干部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时必谈,对干部职工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谈心交心用真情,增进了团结。同时把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干部职工本人生病住院必慰问、重要亲属患重病必慰问、家中有重大事件必慰问,使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紧规矩,自织“制度笼”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加强了内控机制制度建设,围绕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制作了《宁夏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提醒卡》,发放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卡”,明确“六个不准”(即不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准以案谋私,不准跑风漏气,不准口大气粗,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办私事), “四个严格”要求,提醒干部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一律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一律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和虚报冒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律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律不准在出差和调研期间到旅游景点和风景名胜区浏览)的要求;出台《委厅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打听和泄露案件查办及来信来访情况的规定》,严明工作纪律,防止跑风漏气;针对涉案款物管理程序和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出台《委厅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暂扣、封存、处置和管理要求,对涉案款物进行大清理,做到了应缴尽缴。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建立处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管理、案件检查、案件定性量纪、党风政风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开支和案件材料管理等重点岗位及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先后出台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加强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和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形成了监督管理长效机制。2016年12月,自治区党委又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把监督执纪问责者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目前正在制定实施细则,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度设计,健全内控措施,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
硬监督,自动“手术刀”
今年1月份,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蔡琦2014年至2016年间收受他人所送购物卡和现金问题。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蔡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厅级职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收缴违纪所得,上缴自治区财政,并向全区通报。这是宁夏纪委监察厅加强对自己干部的监督管理,拿自己人“开刀”的一个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函询、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针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大起底”后,还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通过限时办结、领办督办,清库存,减存量,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2016年,全区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60件,谈话函询29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先后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切实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
与此同时,宁夏还注重从源头上防止纪检干部发生问题。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申报事项信息数据库,进一步严格报告制度的执行,制定随机抽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随机抽查。去年,共重点抽查核实5人,对漏报和申报不实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利用“问题线索库”和“个人申报事项信息库”,对拟提拔和交流干部进行“两核”,回复拟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24人,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地位越凸显,越要严抓严管,形成自觉。只有从严管好自己,干事才有底气,履职才有自信。”这是2017年1月20日,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传智在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是对宁夏采取严、紧、硬举措树起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自律标杆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