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从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5月5日,记者从宁夏气象局了解到,宁夏尚未出现以营利为目的、有意发布夸张预报的商家。
据了解,中国气象局于2003年12月出台了《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范了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活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气象预报的需求越来越高,新媒体的出现也使气象预报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众可以从各种传播渠道接收气象预报,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公众普遍反映的预报来源不统一、缺乏权威性,预报准确率不高、针对性不强,预报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在于各类媒体和单位在传播气象预报过程中,很多不是从专门气象预报发布渠道获得的,而是互转互发。加上不及时更新预报,就会以讹传讹,误导公众,甚至造成不良影响。
“新《办法》规定由我国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预报,气象预报对公众和媒体无偿提供,光靠单一的发布和个别媒体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鼓励各类媒体和单位传播权威发布的气象预报,传播机构只要注明气象预报来源。”据宁夏气象局工作人员介绍,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没有权威信息发布制度,容易造成混乱。
目前,我区大多出现的气象预报都是与气象部门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各级地方气象部门有专门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气象预报实行无偿提供后,出现的问题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