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近日我区全面完成农垦14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签约,标志着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取得突破。
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农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2017年11月我区正式启动移交工作,半年来,按照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次性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的要求,宁夏农垦集团各农场依据各自承担的各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列出职能移交事项,制定落实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农垦集团还按照试点先行、全面展开、稳妥推进的思路,明确方法步骤,列出“10单1图”,经自治区国资委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严格依规依据按照相关政策把关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逐项与属地政府对接。
据了解,14个农林牧场共确定移交人员388人,其中从事社会管理职能岗位人员165人,从事社会服务职能岗位人员223人;移交资产共计78.3亿元,其中账面资产原值4.3亿元,土地等资产74亿元;移交土地面积大约4.1万亩。
目前,自治区财政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四批)中,原拨付14个农场一事一议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已拨付对应的11个县市区,14个签订移交协议的农场和属地政府,依据自治区国资委的批复,正在抓紧全面移交社会职能、人员和资产,力争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移交任务。(记者 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