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年多时间,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接连发生8起公款旅游违纪案件。近日,宁夏纪委对这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的这8起案件集中发生在2013年至2015年间,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多次以培训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所长哈建国,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以到江苏常州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无锡、杭州、海宁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4803元。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副所长李鹏伟,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以到江苏常州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无锡、杭州、海宁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4803元。2014年12月14日至21日,以到江西南昌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南昌、井冈山、婺源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3465元。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以到广西南宁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南宁、北海、桂林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2615元。李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副所长张鸿军,2013年9月23日至28日,在重庆参加培训期间,到成都、都江堰、青城山等景点游览,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1152.5元。2014年12月15日至25日,在云南昆明参加培训期间,到大理、丽江等景点游览,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1040元。2015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在广西南宁参加培训期间,到北海、桂林等景点游览,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415元。张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广场办工作人员岳静,2015年10月23日至30日,以到云南昆明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西双版纳、大理、丽江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3248元。2015年11月12日至18日,到北京参加培训期间,到故宫、圆明园、颐和园等景点游览,违规报销各类费用2068.5元。岳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卫生队副队长范军,2013年9月23日至28日,以到重庆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成都、重庆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3722.5元。2014年12月15日至25日,以到云南昆明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大理、丽江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4570元。范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路灯管理队队长雍海龙,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5日,到深圳参加培训期间,到广州、武汉等地游览,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4265元。雍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清运队副队长孙文兵,2013年8月27日至9月3日,到大连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先后到威海、蓬莱、青岛等地游览,违规报销各类费用826元。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5日,到深圳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先后到广州、武汉等地游览,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590.5元。孙文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财务室出纳徐丽荣,2014年12月25日至31日,以到福建厦门参加培训为名,先后到厦门市区、普陀寺等地游览,且未参加培训,并违规报销各类费用3259元。徐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被收缴上交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