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宁夏人社厅了解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大力气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的三大举措发挥了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领域政策对非公经济的支撑作用,为宁夏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据了解,宁夏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支持非公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把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与社保补贴、稳岗补贴、培训补贴、养老保险补贴、享受贴息创业贷款等“四补一贴息”政策相结合。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裁员低于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根据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和企业经营困难程度,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当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同时,宁夏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下调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到0.5%,工伤保险费率由三类基准费率调整为八类基准费率,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仅2017年就为企业及职工减负18.77亿元。
此外,宁夏加大企业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对企业引进人才给予兑现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薪金补贴、做出贡献财政补助和科技启动资金配套。2016年——2017年,宁夏先后给33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兑现补助资金75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