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 近日,宁夏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贵带领自治区人大农工委、法工委和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扶贫办的有关人员赴固原、中卫、吴忠三市,分别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向各市、县(区)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同志和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
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宁夏立法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宁夏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意义。该《条例》被列入今年宁夏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将提请宁夏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座谈会上,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草案)》涉及的一些具体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吸纳大家的修改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王儒贵指出,扶贫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全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来逐步消除贫困人口,走向共同富裕道路。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农村扶贫开发活动,加强扶贫的宏观调控,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精准扶贫上下工夫、出实招、见成效,依法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提高贫困地区、贫困农户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2020年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