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宁夏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区检察机关有4起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在全国执检办案评选活动中,宁夏4起典型监督案件获得精品案件,其中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起到了有效防范和纠正错案发生的作用,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精品案件;盐池县检察院清理纠正了一起判处实刑后长达10余年没有交付执行的案件,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截至目前,宁夏检察机关在全区唯一的强制医疗执行专门机构建立了巡回检察工作制度,实现了对全区所有强制医疗对象执行的统一监督。各基层人民检察院逐步推进对同级人民法院财产刑执行监督全覆盖。16个派驻检察室(不含戒毒场所),实现了对全区监管场所派驻工作全覆盖,其中7个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