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在宁夏顺利推广实施,近日,宁夏保监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政策推广实施提出三方面要求。
加强政策宣传。财政、税务、保险机构要认真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解释,积极优化服务。财政、税务部门要联合牵头做好政策宣传的组织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保险机构要加大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使销售人员充分认识税优健康险的重要意义,在销售中要对税优健康险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指南加大广告宣传力度。
加强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要指导部门预算单位认真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并积极做好对工资统发中商业健康保险抵扣税额模块的业务指导。税务部门要与保监部门建立商业健康保险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做好税收征管工作。保险机构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保持实时对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加强政策研究。财政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适时组织税务、保监、保险机构等部门单位召开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联席会议,共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建议。保险机构要加强对税优健康险的研究和研发,积极提出优化建议,对在税优健康险销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保监和财政、税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