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枸杞行业经营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他违禁投入品等六条禁令,切实维护“宁夏枸杞”和“中宁枸杞”两个区域公用品牌。
近期,中央及地方媒体对宁夏枸杞的持续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宁夏枸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由此也带来市场连锁反应。为防止不法商贩利用这一机会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我区林业部门及时下发《通知》,坚持维护“宁夏枸杞”和“中宁枸杞”品牌公信力。
《通知》规定,枸杞经营主体之间要形成合力,共闯市场,共树形象,不恶性竞争、压级压价自毁品牌;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他违禁投入品;坚决禁止企业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枸杞做原料;不得伪造枸杞原料的原始生产记录和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厂名、厂址;严格禁止倒包、换包,销售来路不明的枸杞和过期枸杞,共同维护宁夏枸杞品牌形象,杜绝一切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