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公安厅发布命令:鉴于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镇北堡镇派出所辅警王永良在“7·22”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突出表现,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决定追记王永良同志个人一等功。
自治区公安厅认定:王永良自1999年部队转业到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以来,18年如一日,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以人民警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7月22日晚,银川市贺兰山东麓沿线地区发生暴雨引发山洪,部分游客群众被困。接警后,王永良立即会同派出所教导员郑建卫赶赴现场营救被困群众。在抗洪抢险救灾过程中,两人被洪水冲走,郑建卫随后被救起,王永良壮烈牺牲,年仅50岁。(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