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0月25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保局获悉,自2013年以来,我区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五连涨”,2017年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850元,9.6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同步调整养老金。
据了解,我区失业保险金水平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四连涨”,达到120元/月。医保方面,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等三项目录范围不断调整扩大;城乡居民生育分娩实现按医疗机构级别定额包干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最低报销比例达到55%,报销额度上不封顶。同时,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出台倾斜政策,起付线从8100元至9500元统一降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惠性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属特殊病种患者再提高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