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宁夏将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施工工地进行张贴,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且监察员必须做到“有诉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据介绍,宁夏将开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举报投诉接待工作。对已受理的投诉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并告知处理的程序和规定时限,以免投诉人重复投诉或采取过激手段维权。对属于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举报投诉,及时转相关监察机构办理,不能让农民工到处“跑趟子”。对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期的欠薪案件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投诉决定书。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的案件,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此外,自治区人社厅12333咨询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电话接听,耐心解答农民工咨询的问题或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告知其解决欠薪问题的途径和受理机构,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欠薪问题。
与此同时,宁夏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属于因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低价中标、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借合同纠纷或结算争议、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源头性欠薪案件,及时移送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处理或协调解决。对于欠薪逃匿、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案件,依据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对于因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拒不配合解决欠薪问题、恶意讨薪的企业,在调查处理的同时,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通报,由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组织非施工人员围堵政府、层层转包、拒不上报用工资料的劳务公司,可将有关情况向为其颁发行政许可证的部门通报,由该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