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宁夏物价局获悉,两年来我区深入推进价格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了民生消费结构升级,提升群众获得感。
自治区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资金一手抓供应保市民“菜篮子”,一手抓生产保农民“钱袋子”的作用。支持25个市县(区)建设了154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20个市县(区)政府建设了27个政府主导的国有平价农贸市场、14个市县择优选择21个项目开展蔬菜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打通蔬菜生产“最先一公里”。去年以来,全区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投保面积实现15.08万亩,涉及全区16个市县13个蔬菜种植品种,自治区价格调控资金补贴保费5942.82万元,在蔬菜价格下跌时及时向承保农户赔付1.28亿元,赔付率达172%,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在医疗服务领域,作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我区在全国率先放开药品价格,制定出台了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行为规则。首批放开三甲医院5大类65个项目医疗服务价格;下放5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按照价格、财政、医院三方承担的补偿比例,出台价格补偿政策,县级公立医院调整7类1077项医疗服务价格,三甲医院调整了1506项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实施按病种收(付)费价格改革,明确年内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种,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两年来,自治区物价局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电力、教育、房地产、旅游、物业、停车场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93件,实施经济制裁4094.69万元。其中,退还用户886.7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713.53万元,罚款49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