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即将出台的《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将取消、下放涉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16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32%。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宁夏社会组织登记暂行办法》将原来审批的8大类50小项缩减为34小项,取消所有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程序,直接申请成立;取消4类社会团体登记成立的业务主管单位(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取消社会团体组织和基金会的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审批,实行备案制。同时,还将下放2项审批事项,将市级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市级民政部门,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