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获悉,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外汇处首次将辖区一家企业降为B类。
对外汇收支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是外汇局集中监管资源、强化对重点监测企业异常收支行为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自去年8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实施货物贸易向度改革以来,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可凭任何交易凭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在一定额度内可在银行办理,超出此额度则要到外汇局办理;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目前,我区共有487家贸易外汇收支企业进行了名录登记,全部为A类企业。宁夏某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自2012年以来,由于长期进出口资金流与货物流不相匹配,付汇额远远大于进口额。为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监管效力,逐步强化辖区企业分类名单管理,加大对违规企业惩处力度,提高涉外企业合规经营自律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将宁该企业降为B类企业,这是货物贸易改革后,宁夏对重点监测企业的首次降级处理。
据悉,下一步,宁夏分局外汇处将把事后监测与现场核查充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外汇监管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