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自治区地税局认真组织自查,加大对接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人员政策扶持力度,2011年以来共减免税2.27亿元。
2011年以来,全区地税系统享受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共291户、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466人、减免税总额684.05万元;享受就业税收政策的个体工商户6893户,减免税总额达1784.05万元。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有53户企业享受减免金额950.66万元。
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治区地税局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全区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161.72万元。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