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宁夏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宁夏采取多项禁令加强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发展,坚守林地生态红线。
为遏制林地流失现象,宁夏将制定林地、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及湿地、沙区植被等资源管理红线。通过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森林资源增长指标考核制度等,确保森林资源的巩固和发展。根据这些制度,宁夏严禁各县(区)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范围;禁止以任何名义违法将林地转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规模。
同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禁止采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以及国家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省级保护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内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自治区林业局强调,要杜绝将移植大树作为城市快速绿化美化的手段。
宁夏将全面推进县(市、区)建立完善县级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地和森林保有量等指标作为地方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此外,还将加大对“未批先占”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