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宁夏将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进一步提升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推进绿色发展。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四类划分标准,设置投放、存储场所,张贴分类标识,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建立回收登记、巡查记录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数量、去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教育培训。
我区对积极推广应用再回收、再利用措施的单位将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鼓励积极创新运用“互联网+生活垃圾回收”“义工+志愿者”等工作方式。
按照考核要求,到2017年底,区直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2020年,银川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