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2014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检察院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增强干警效率观念、优化人员配置、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案周期等措施,在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积极推行“快速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其中,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的4.92天每件,缩短至2014年5月至11月的2.89天每件,办案效率同比提升了41.07%。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的39.72天每件,缩短至2014年5月至11月的17.42天每件,办案效率同比提升了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