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工 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省人社厅安排部署 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打好治欠保支攻坚战,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对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协调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清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专项检查要突出重点,不留死角,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和涉及农民工人数明显下降,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对《各市州农民工工资欠薪存量案件台账》、《农民工欠薪案件抄告通知书》涉及案件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限,确保欠薪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受理案件。对恶意欠薪、欠薪逃匿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依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集中曝光,使失信企业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机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及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及时进行预警,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介入、妥善处置,确保事态不升级、不蔓延转化。
通知强调,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春节前各项治欠保支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在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上行动迟缓、力度不大等的单位,要强化监督惩戒,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金玥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