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刘军)为切实解决青海省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日前,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提出加强全省土地管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的18条措施。
《意见》强调,要多措并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规定,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县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负面清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基本农田用途。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县(市、区、行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区和开发区(园区)。
《意见》要求加强监管,通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扩大有偿方式供地范围,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严格考核评价等措施,落实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意见》强调,要深化改革,全力维护好被征地农牧民权益。按照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加大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土地整治复垦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重点查处违法征占耕地、违反国家供地政策项目占地以及以其他各种名义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重侵害群众权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