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今年兵役登记的对象: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省内,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含在本省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都必须依法进行兵役登记。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兵役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通知指出,各级兵役机关要充分认清做好兵役登记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摆到重要位置,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运用去年工作有益做法,统筹军地力量,科学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扎实有效进行。要按照节点提前、工作提速、标准提高的要求,务求按时间节点完成登记任务,确保所有适龄青年全部登记入网。突出登记质量,适龄青年注册帐号必须用本人或亲属手机,注册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情况相符,绝不能为了提高登记率弄虚作假。坚决纠治通过购买服务、委托其他单位等方式登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未落实兵役登记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兵役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根据兵役登记情况,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政治思想强、身体条件好、文化素质高、积极要求参军的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要加强预征对象管理,建立定期联系、请销假、调换等制度,及时掌握预征对象现实表现、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和思想动态,征兵体检前逐人通知上站体检,最大限度提高预征对象上站率,努力提升征兵“五率”量化考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