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公布该省首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企业信息,西藏永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经营单位因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入“黑名单”。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这7家生产经营单位在为期1年的时间里将被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其不良记录将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各级安监部门还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对这些单位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首批进入黑名单位的7家企业分别是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西藏永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祁连玉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敦煌市金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鹏兴建材有限公司乐都槽子沟金矿、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门旦峡石灰岩矿和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格尔木北郊制氧厂。这些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时限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