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为转变班子成员工作作风,近日,青海省大通县检察院出台了《班子成员下科室工作制度》,规定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要在一年内抽出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到各科室开展工作。检察长到各科室以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谈话的方式掌握工作动态,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主管副检察长则以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身份到科室主办或参与办案。在工作制度督促落实方面,规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通过查阅科室记录、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等方式,检查督促班子成员下科室工作。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为转变班子成员工作作风,近日,青海省大通县检察院出台了《班子成员下科室工作制度》,规定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要在一年内抽出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到各科室开展工作。检察长到各科室以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谈话的方式掌握工作动态,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主管副检察长则以主任检察官或检察官身份到科室主办或参与办案。在工作制度督促落实方面,规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通过查阅科室记录、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等方式,检查督促班子成员下科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