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以文件《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道307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批复了省道307线恰卜恰镇段至青海湖段公路项目土地预审。此前,由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牵头,邀请省国土、环保、林业、青海湖管理局、共和县政府、共和县交通局及厅属相关单位专家、领导进行了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经与会专家领导研究讨论,项目顺利通过审查。工可研的审查通过和建设用地预审批复的顺利取得,为该项目如期开工奠定了基础。
据悉,省道307线恰卜恰镇段至青海湖段公路起点位于海南州共和县(英德尔乡),终点位于青海湖原国道G109线(K2131+000)处,江西沟西侧约3.4公里。该项目的建设使青海湖旅游景区与国道G214线、国道G109、原国道G109、国道G310线、共玉高速G0613和京藏高速G6完成交通转换,同时,项目连接了共和县、青海湖机场和青海湖旅游景区,能更好地服务青海湖旅游景区及共和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路基宽度采用10米,路线长32.92公里,总投资约6.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