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陆元庆介绍,青海省公安专段民用“青O”号牌自1995年启用以来,在保障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执行紧急救援、快速处置现场等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青O”号牌使用数量增多,交警管理较松,加之一些“青O”号牌车辆驾驶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引起群众不满。
为顺应法治社会发展,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青海省公安厅决定全面停止使用“青O”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对其实行社会化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青O”号牌车辆及时录入违法系统,依法处理。
陆元庆说,为防止“青O”号牌继续成为潜在的特权车,青海省公安厅拟定先期向西宁市和海东地区车辆管理所适时投放“青O”号牌,按照《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依法注册登记,利用计算机程序编发号牌,由车主自行选号,确保工作透明公正。(责任编辑: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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