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为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更好地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日前,青海省总工会开展了“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倡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活动期间,青海工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广泛宣传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特别规定》内容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职工、保障女职工权益的良好环境。
青海工会依托各单位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的企业、合同到期未续约的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着力推动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和中小非公企业女职工专项合同。
为提升协商质量,青海工会围绕女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广泛征求女职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议题,抓实抓细协商内容,确保协商内容详实具体、量化细化,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合同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协商形式化、制度不健全、协商质量不高、履约不到位等问题,青海工会组织女职工代表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力推女职工专项合同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女职工专项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对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总结培育协商内容针对性强、协商程序规范、履约实效显著、女职工满意度高的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典型经验,充分运用网络资源优势,通过开辟专题专栏、解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广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女职工专项合同成功案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