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工作要求,近日,青海省工商局与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程序。
《规范》从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案件协作及案件移送等8个方面作了全面规定,明确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的主要方式,确立了案件咨询、案件查办配合及案中介入和证据移交互认、协作联络员、重大案件信息发布沟通等协作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全程化、多维化和无缝衔接。为适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化及现代化的要求,相关部门将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同时,《规范》针对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部门内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职责不明晰、移送程序不规范、移送后续情况不知晓、涉案物品移送处置不清楚及有案难移等实际问题,对案件移送标准、移送程序、涉案物品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部门案件移送接收告知时间节点、工作职责及相关移送文书使用等事宜。
《规范》的出台,将极大地提升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效打击市场经济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