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去年以来,启动了省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近期,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人民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遵循原则、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作了详细部署。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方案明确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青单位以及列入党群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以依法实施、公开透明、统筹兼顾、便民高效为原则,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压缩限权、公开示权、监督制权”,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省与市(州)、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有效解决权力运行中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互相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