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日前,青海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广告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省各级卫生计生、工商、党委宣传部门将以辖区内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信息服务类网站和医疗机构自设网站为主,依法查处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医疗广告及其主体,重点是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广告内容失实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等权威机构名称和人员作虚假宣传的;假借“义诊”、“会诊”的名义夸大宣传的;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
据悉,各地、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管执法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健全案件移交、案件查处等工作机制,严惩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要将医疗广告监管与日常工作相衔接,完善标本兼治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取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严厉惩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违法主体。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以及行政处罚畸轻、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作者:崔永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