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女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四个若干意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队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主要针对当前全省年轻干部总量储备不足、能担任党政正职的女干部较少、少数民族干部分布不平衡、党外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等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分类施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并有效整合了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对分布在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的一些零散的要求指示进行了系统梳理,有效增强了操作性,更有利于贯彻执行,是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力抓手,将为顺利实现“十三五”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统战、民宗、妇联等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思路方法,定期分析研判,着力补齐短板,形成重在平时、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照四个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定期盘点,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制定计划、抓好落实。省委组织部每年要会同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妇联对市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