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5月31日,(记者张雷 张小娟) 青海省西宁市旅游局近期连续接到多起旅行社和旅游者举报,反映西宁市一些户外运动群、旅行俱乐部、社团及个人通过组织参加户外活动、广场舞大赛、赴外文化交流等活动,以微信、QQ群等方式,打着“会员入会办护照”“AA制”和“非营利”的幌子,吸引和组织旅游者外出游青海法制报记者玩,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具有明显开展旅行社业务的特征。
西宁市旅游局反复进行过各类提示,但仍有个别户外组织违法违规进行旅游虚假宣传和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
西宁市旅游局要求,违规社团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涉及经营旅游宣传和经营旅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经许可继续从事旅游宣传和经营旅游业务、开展户外旅行等涉及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微信群、公众号和QQ群和社团组织等,由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及各县区政府集中开展联合检查,整理搜集线索和证据,建立案件查办会商机制,做到锁定目标、有据可查、实施精准打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