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老年教育发展规范性文件
破解我省老年教育 “一座难求”难题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关于贯彻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老年教育改革发展规范性文件,对缓解我省老年教育“一座难求”的现象、推动我省老年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为72.5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22%,到2020年预计我省60周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81.67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3.41%,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我省将主要通过三种渠道发展老年教育,一是推动学校举办老年教育,以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中心,建好青海老年开放大学系统,以职业院校为重点,利用资源优势到基层、社区举办老年教育;二是支持行业、部门建设老年大学,发挥老干部局、民政等部门优势,建设好省、市(州)示范性老干部大学和老年大学,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及时向乡镇和农牧区辐射;三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探索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固定学习场所,将老年教育办到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
《实施意见》 强调通过老年教育机构办学能力提升计划、学习资源和课程建设计划、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老年教育信息化推进计划、老有所为行动计划等五方面重点建设计划的实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使老年教育资源供需矛盾逐步缓解,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老年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就近、便捷、快乐”的青海老年教育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