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信用平台已与61家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对接,法人单位、自然人两大信用主体基础数据库已建设完成。截至2017年底,省信用平台累计归集入库各类信息数据4937万余条,并成为全国率先接入辖区内所有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基础信息的省份。
信息、信用和信心共同构成了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通过在体制建立、制度建设、平台构筑、信息归集、信息应用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诚信青海”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起,我省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范围。同年,设立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先后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规范,形成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基本制度框架。
目前,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门户、一平台”体系架构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信息发布、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联合奖惩、信用服务5大功能,对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青海”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用信息175万余条。同时,按统一标准将信用平台、信用网站建设工作向市州、区县拓展延伸,除黄南藏族自治州及所辖4县正在建设外,其余7个市州及42个区县信用平台网站已全部建成并上线运行。
结合“权责清单”,我省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网公示,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约530万条。加快健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已联合签署21个重点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着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同时,加快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加大荣誉表彰和失信“黑名单”曝光力度,并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在企业债券预审、政府资金安排、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中的运用。
同时,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对全省范围内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摸查和清理整顿,涉及15个失信政府机构、17宗失信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全部结束,在全国政府失信问题履行通报情况中履行率为100%。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成立青海省涉金融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组,实地走访涉金融黑名单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具体失信情况与原因以及信用修复采取的措施与进展情况,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花木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