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农牧民技能培训体系,对未按要求开展培训的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责令整改。
各地在组织开展农牧民及其他各类人员技能培训过程中,同步开展生态环境省情和绿色价值观教育,以《环境保护法》为重点,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技能培训必修课,融入到具体教学过程中。
各地安排中标培训承接机构及时完善培训教学内容,并按规定结合民族地区实际,保证在年内开班的各类技能培训班中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开展教学。
此外,各地将培训机构是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培训教学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开展培训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责令整改。
省人社厅将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对各地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农牧民技能培训课程安排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不力的地区,将在年度绩效考评通报中提出批评并扣减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