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副省长王黎明,中科院副院长张亚平分别代表青海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在西宁签署第五轮《科技合作协议》。
自1995年省政府与中科院签署第一轮《科技合作协议》以来,双方以院士咨询、联合研究、人才培养等方式,在青海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高原农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合作机制持续深化,合作成效日益显著,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发挥了强大的科技智库作用。
特别是第四轮省院《科技合作协议》签署以来,中科院系统承担或参与了219项制约青海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关键技术的科技项目,总经费达81亿元,资助经费2.3亿元。同时,争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29项,国家经费资助13440万元,从而进一步提升了青海省的科技创新能力。
此次双方签署的第五轮《科技合作协议》,将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中科院的智库优势,在前四轮科技合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盐湖特色产业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科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