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省旅发委获悉,2018年1—8月,我省在前期的旅游领域督查行动中,14家旅行社因存在“未续保(投保)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违反旅游合同”“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与服务”“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停业整顿、罚款并进行通报。
据了解,省旅发委此次通报的14家旅行社分别为:青海都兰白兰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玛沁博然扎德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熊国成(青海大唐国际旅行社组团部经理)、青海西部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东稍门门市部、青海畅行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凯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千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佳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青海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湖国际旅行社、青海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海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灿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海西部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据了解,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后,依据违法事实,省旅发委已分别对涉事14家旅行社处以吊销营业许可证、停业整顿责令整改及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并对企业负责人提出通报批评。
省旅发委表示,今后将加大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在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中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积极树立执法权威,引导广大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努力营造规范经营、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旅游环境。